上班第一天发生工伤,又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380 时间:2022/06/07
上班第一天就发生工伤,既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又不给申请工伤鉴定,怎么维权?
劳动者上班第一天,虽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的,公司若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负担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另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之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若单位不予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认定工伤,且这30天内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不予报销,由单位承担。
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根据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