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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小鱼·虾米
作者:    访问次数:363    时间:2021/10/12
    前一小节提到的那场远古争论,最后,以商鞅话语的得宠而宣告结束。甘龙和杜挚,本来说的也是头头是道,但是,寨孝公毕竟手里捏着生杀大权,而且喜欢挥舞权力,加上秦孝公观察百姓也是贬上加贬,认准百姓是个“守财奴”,这便难怪“变法”的东西终于占了上风。
    在这里,我们还要注意另外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或者“适者生存”。
    甘龙和杜挚的意思,无疑是讲“凡事顺其自然最好”。这个意思,乍听起来倒是蛮轻松的,可是仔细琢磨一下,便会发觉有时挺危险,假如现在有一一群人生活在一个地方,这群人里,有的牛高马大,有的弱小力薄,显然,顺其自然就会出现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适者生存”状态。对于牛高马大的人,或者“大鱼”,这当然是乐不可支的事情。但对弱者或者“小鱼”,直至“虾米”,这就难以接受了。甘龙和杜挚的那些说法,似乎有点站在强者或“大鱼”的立场上的味道,忘掉了弱者,或者“小鱼”和“虾米”。对于后面这些容易被自然淘汰的小生灵,顺其自然,绝对不是一个上策。
    现在,我们将这群人想象成一群国家。一般来说,在一群国家之中总有大国强国和小国弱国,这样,顺其自然的结果,就是前者容易吃掉了后者。当然,像甘龙和杜挚那样的人,如果身在小国弱国之中,自然是不会容忍弱肉强食的。但是,在小国弱国中鼓吹顺其自然,也就等于不自觉地在大国强国和小国弱国之间容忍弱肉强食。因为,在本国中顺其自然,就是安于现状,安于现状自然等丁容忍大国强国虎视眈眈,自然等于不自觉地站在了强者或“大鱼”的立场上。
    说到这里,我们也就较为容易明白,为啥在那些不起眼的弱小国家里,人们最为乐意扯起“变法”这一茬儿,而那些激进的话语,则是容易受人青睐。当商鞅和甘龙与杜挚唇枪舌剑的时候,秦孝公手中的秦国t恐怕正是不太起跟的(当然也还算可以)。《韩非子》讲了:“法与时转则治、与世宜则有功”,而“恃外不乱而冶立者削,恃其不可乱而行法者是。”(韩非:《韩非子,心度》)这是说,法律那东西因“时”制宜,保准可以将国家治理得有条有理,但是也要记住,不要老惦着别国如何自觉地不来骚扰,要想方设法使自己强大,强大得叫别国不敢来骚扰,这时的法治,就是好钢用在刀刃上了。
    在中国法学的不少理论中,“羁肉强食”,正是一个思考的出发点。像在大清来年,梁启超说,中国可是像一只弱小绵羊一样,站立在洋鬼子那帮虎狼之间,这会儿,要么是变法图强,要
么是任人宰割,“变亦变,不变亦变”,变才“可以保国,可以保种”(粱启超:《饮冰室文集·变法通议》)。更何况,“法行十年、或数十年或百年而必弊,弊而必更求变,天之道也”(粱启超:《饮冰室文集·变怯通议》)。而严复讲,这地球上的生存规律,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今日中国不变法则必亡是已”(严复:《严复集·救亡决论》)。康有为则是更早说了,“人道竞争,胜强弱败,天之理也”(康有为:《康南海文集·孟子微》)。
    这就有如民国学者陈序经稍后总结的:自鸦片战败以后,中国屡受外人之压迫,中国逐渐知道
排外是势所不能,因为文化的东渐,绝非顽固不准外人来中国所能阻止。(陈序经:《中国文化的出路·第五章全盘西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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