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树”刑罚的故事
作者: 访问次数:441 时间:2021/10/12

现在,我们看一个故事。这故事可以将我们的视线移到一一个较易为人所忽视的法学问题:帝王君主制定的国法的好与坏。这个问题的阐明,也许可以表明仁义教化的思路,至少在一点上是严刑峻法的思路挺难“讥笑”的。
春秋时期的齐国,有一个君王叫齐景公。齐景公因为特别喜欢一棵槐树,使命令手下仔细看管。为了让人看得清楚明白,景公还立了一个木桩,将一块写着字儿的牌子挂在上面。牌子上的字儿是:“碰槐树者刑,伤槐树者死。”有一个酒徒不知这回事,一日喝醉了酒,撞到了逸颗槐树,接下来的事情便是官兵把他捉了起来。官兵问景公怎样处置,景公说:“这还要问我?照已颁布的国法处置。”
酒徒有个女儿,十分漂亮而叉聪明。她听说父亲犯事儿了,觉得冤枉,想帮一把,于是托人传话给齐国有名的相官晏子,说:“我是城外一个小女子,无限向往服侍相国,愿在相府后宅充数做个小妾。”可是那晏子更是一个明白人。他琢磨:“我叉不是好色之徒,人也老了,为喻她愿意给我做妾?里面一定有问题。”晏子叫手下人将小女子领来,问她到底是啥事。
小女子说:“这景公因为喜欢一棵槐树,便立法令规定碰树者刑,伤树者死。我爹嗜酒,为人时常糊涂,不小心碰上那棵槐树。现在,官兵非要治罪不可。我听说,英明君王管理国家制定法令,不轻易增加刑罚,不去为了私怨损害公法,不去为了禽兽伤害百姓,不去为了禾苗伤害禽兽,不去为了野草伤害禾苗。可是,景公却要为了一棵槐树而要惩罚家父,要我成为孤儿。我父亲一人受罚是小事,这样损害了君王的名声道义是人事。人们知道丁这事,都会认为景公是喜爱树木却轻枧人。您说,速成吗?”
晏子。听,心想:这小女子文化不高,可居然能说会道儿,而且说的在理。于是,第二天上早朝的时候,晏子便=步并作两步,径直亲告齐景公,说:“大王,听说您已颁布法令,规定碰槐树者刑、伤槐树者死,而且有一人已经碰丁树,现被关押听后处置。我想,这恐怕是不义之刑了。为君者不可崇尚自己喜好的玩物,为了一棵槐树就乱立法令,而失义于天下百姓。您享有国家,应该爱民如子,今日不改这法令,放掉碰树者,实在说不过去。”(觅《晏子春秋·内篇谏下·景公欲杀犯所爱之槐者晏子谏》)。
有书记载,这晏于叫宴婴,才华横溢、治国有方,因而深得齐景公的尊重。现在,晏子说话了,景公果然觉得自己真是大错特错,接着就废掉了法令,放了小女于的父亲:“公令……废伤槐之法,出犯槐之囚”(《晏子春秋·内篇谏下·景公欲杀犯所爱之槐者晏子谏》)。
显然,这故事表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国家法律真像《商君书》和《韩非子》所描述的那样,由帝王君主一统而定,那么,帝乇君主自己想法的好坏使决定了法律的好坏,而既然帝王君主的想法这般关键,那么,仁义教化就太重要了。正像晏子的劝说那样,教化决定r齐景公的一项祛令的去与留。大体来讲,《商君书》和《韩非子》那类法家书本,不大在乎法律本身的好坏,总以为,君工大笔一挥,接下去的事情就是以法惩恶。可是,齐景公的那条“槐树”法令,怎能起到惩恶的目的?它本身“是否恶”这个问题,都是尚待解决的。而且发现了它是“恶”的,也无法,H君王的国家法律来制止,而只能靠君王自觉反省了。如此看来,仁义教化的思路,在这点上实在重要。
说来,《管子》对此倒是早就略有觉察。它说,有了法律却不公正,则治理无从谈起,治理无从淡起,国家当然要乱:“有法不正……则治辟,治辟则国乱”(《管子·版法解》)。
我们再看·段与此有关的趣味传说。它也是讲晏子轶事的。
晏子曾经去过鲁国。一次吃早餐,送来的食物里面有蒸熟的小猪。晏子吃完,觉得进饭时小猪的两腿露在外面似有不妥(因为自己不吃,还要让人看见),便对伺候的人说,再送小猪时不要露出两腿。到吃下一顿饭时,送来的小猪两腿不仅没露出,而且还没了。曼子紧皱眉头。伺候的人说:“对不住,猪腿丢了。不过我一定可以查个水落石出。”晏子却说:“算了。不要追问这事了。”伺候的人有些不明白。晏子接着讲:“只算计结果不计算过程,这人就会精疲力尽。把多余的东西收藏起来不分给别人,别人就会盗窃。您应该教我如何改正收藏多余东西的过失,而不要教我去寻找那个窃猪人。”(见《晏于春秋·内篇杂上-晏子之鲁进食有豚亡二肩不求其凡》)
这传说的意思,恐怕在于提醒人们注意,不仅对君王有个仁义教化的问题,而且对自己有个自我反省教化的问题。教化的思路到了这一层,可就到了上乘的境界。这恐怕不是严刑峻法的思路可以同日而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