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共用下水管道经常堵塞,欲更换之,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人能否拒绝?
作者: 访问次数:227 时间:2023/09/06

原告曹如意系铁西区建设东路49-2号4-6-2房屋的所有权人(原告曹如意与原告张静系夫妻关系,涉案房屋为二原告共同共有),被告宋洪祥系一楼业主。因原告房屋卫生间公用的下水管道经常堵塞,造成污物在二楼外溢,原告用水不便,原告要求更换铺设于被告房屋地面下方的排水管道,被告未予配合,原告诉至法院。
原告曹如意诉称,铁西区建设东路49-2号现为弃管小区,由于下水管道年久失修且一楼饭店油污倒灌造成下水管道经常堵塞,粪便经常在二楼业主家溢出,给二楼至七楼业主造成经常不能用水及经济损失。经二至七楼业主协商,愿自己出钱更换在原一楼通过的下水管道,被告以私人财产为由拒不配合楼上业主更换下水管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邻里义务。二楼至七楼业主多次找被告协商,但被告不同意。现诉至法院,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相邻权,并配合楼上业主更换原管道;二、请求判令被告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500元;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宋洪祥辩称,这个请求我肯定不能答应。首先我的理由第一个是我也和他楼上说了,这属于公共设施,你们私自不能拆改,从法律上也好,从哪个角度也好,是有明文规定的,你们私自拆改,作为我来说肯定不同意。以前就商量好了我还可以让你们从那整,从现在起诉开始,因为我来了算这次是第四次了,楼上的都撤诉了,我上个月来的时候,他们不来,我律师也来了,他们又不来了,给我折腾四回。那么首先一、饭店一楼走一楼的下水管道,二楼到七楼那是走另一个管道。那么假如我一楼的话,也没有从你们楼上的管道走,也不存在我们给你堵的问题。
二、因为这个饭店是两个饭店,一个是沈阳市铁西区小汁小调烧汁饭餐饮经营店,再一个现在那个叫什么螺的饭店。两个门市,你为什么要起诉我一个?而且管道和这个管道都是连着你们一起的。你们现在是要更换主管道,那么既然说上下水堵了,堵了你就可以透吗!这是人之常情的事,谁都居住在这个环境当中,你不能说我家堵了,我楼上堵了不行,那么讲话我就把你楼下去透,有这个先例吗?现在我可以举出三个先例来,就包括我这个楼也好,是我亲戚那个楼也好,我现在照片什么的,人家一楼也没透上,那么二楼你是单独走的,你二楼以上堵了的话你就透,你透不了的话,那么讲话你不到位,你要到位了也透清了。那房子他一年了,那水也哗哗也在往下淌。现在透好了吗?反过来说了,别的一楼也没同意透,那么透了两回没行,结果第三回那透完了以后,现在两年了,人家现在也一直用着。你们非得把主管道扒掉,去破坏主管道有什么作用,我在一楼的话我装修完了,你想上我家来整来,我包括我楼下我也赶上这个事,我也和他说过了,我也理解你们。我岳父当时得病的时候得癌症时候没有水那也停了好长时间,我楼下没有,因为一楼、二楼干起来了。干起来你认为说了你不能把我家,你楼上走你的管道我家没堵也没干啥,你又有什么关系?人家没办法,结果透了两回,透了第一回话那是挺了有一个星期,我透第二回又挺了十多天,这一看不行,在楼上这灌水,不管水是从二楼下去,我们在四楼住,以后他也不知道找谁,结果透完以后到现在这事有16年了。那么讲话现在有八年了,现在也没有堵。那么讲话这个水的话也就你这完事了,反过来说我对面这个楼的话,我也和他说了,我说我现在有照片什么都他搁底下挖怎么挖的,咱不到挖完以后他输送管道,那么街道也好是办事处好像批的手续,你愿意怎么拆你怎么拆?你把房拆了也没有关系?你有能力,但是你这主管道,那么讲话你试试,你想拆改的话肯定不能同意,也不能答应。
法院认为,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本案中,原告房屋的共用下水管道经过被告房屋地下,因该管道经常堵塞,原告欲予以更换,被告作为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应当予以提供必要的便利。故对原告曹如意要求被告配合更换管道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同时,原告曹如意铺设管线利用相邻不动产,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原告曹如意放弃向被告主张赔偿损失,法院予以确认。原告张静经本庭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庭按其自动撤诉处理。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
一、被告宋洪祥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配合原告曹如意更换下水管道;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