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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造浮桥案10问:真相恐怕比我们想的更残酷
作者:    访问次数:239    时间:2023/07/13

私造浮桥案黄德义认为自己无罪,决定申诉。尽管白城市中院已明确称将依法审查其申诉,但大众对于“修桥铺路一家被判刑”一事仍感到难以理解,纷纷提出质疑。不少法学专家、律师也先后发表观点,7日上午,洮南市副市长刘洋和洮南市水利局局长刘洪波、洮南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对黄德义和村民的疑问一一解答。


一问:修桥铺路,到底犯了哪门子法?


公开报道显示,法院认定黄德义等18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决书称,黄德义等人于2005年至2018年搭建浮桥,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为52950元。法院认为,该行为属于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7月8日晚,知名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罗翔就此事专门撰文《私造浮桥,有罪吗?》称,强拿硬要,必须要破坏社会秩序。如果修桥造路,满足了民众的期待,不仅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反而是社会秩序所嘉许的,那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不是犯罪。“修桥铺路,乃是大善之举”,善行当然不应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他认为,即便认定私自建桥属于违法行为,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无刑事责任。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认为,因修桥收费被判刑的,目前还没见到相似案例。刑法追究刑责,首先要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社会危害性,即使符合刑法规定涉嫌某种犯罪,也可以考虑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采取更为温和的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的手段,这样能起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二问:黄德义自筹资金搭桥为何不被允许?


洮南市水利局局长刘洪波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黄德义搭建浮桥,并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我们无法对桥的安全做保障,所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他自行拆除。”刘洪波说。


三问:当地称执法有据,为何仍广受争议?


7日上午,洮南市多名政府部门负责人接受央广网记者的采访,针对“自筹资金搭桥为何不被允许”“为何罚款3次后才强制拆除”等问题做出解答,强调执法有据。但这似乎并未平息网友心中的诸多疑问,批评质疑声仍充斥网络。


农民日报就此发表评论认为,此事之所以引发热议,是因为事件中的处罚结果,与人们的朴素认知发生了冲突。从法律规定来看,个人修桥需要报批,不得私自建设。我国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收取过路、过桥费。但在日常生活中,修桥铺路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是善举。尤其在这件事中,该村民并没有强制他人过桥交费。总计52950元过桥费经法院退还后,其中交费2万元、也是交费最多的一位村民,又将这笔钱退给了修桥者,理由是这座浮桥确实给他带来了方便。某种程度上,这也代表了人们对修桥村民的支持和同情。


四问:为何在罚款3次之后才强制拆除?


按照黄德义的说法,桥搭好后,水利部门对他进行了罚款,交了钱之后他便继续运营。


“我们要求他在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河道原貌。每次他们都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拆除,所以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且每次都要求他拆除,绝不存在行政执法完了桥没拆的情况。”刘洪波表示:“但是过一段时间,他在原位置上又搭桥了,我们巡查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所以继续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五问:因收52950元过桥费而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金额从哪来?为何驳回黄德义的申诉?


关于案件侦办问题,洮南市政府表示,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不便过多解释,但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29日对该案登记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六问:除孩子外一家18人被判刑,处理是否过重?


公开报道称,浮桥拆了后,黄德义以为没事了。但2019年2月,他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其三哥及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同年12月31日,当地法院判决认定黄德义等18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18人均适用缓刑,该判决已生效。


黄德义称,“除了我家里五岁的小孩,还有正上学的孩子,其他人都被判刑了。”他被判刑后,人生发生了巨大改变。“我以前是个老师,现在工作也没了,只能去外面打工。”黄德义说,2020年2月,他收到了洮南市教育局的解聘通知,丢掉了教师工作,从此只能打点零工维持生计,目前打算去白城市一个小区里做些打扫工作,“没办法,君子要自强啊。”


黄德义丢掉教师工作及其一家18人被判刑的境况,引来大量网友的同情和支持。有人直接提出质疑:“一家多达18人被判刑,真的合法吗?法院裁判是否过重?即使合法,估计在情理上也难说过去。”还有人担心:即使黄德义申诉成功,法院改判无罪,他还能重回教师岗位吗?


刑法专家罗翔撰文称,《易经》有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司法绝不能让积善之家,承受余殃,否则就背离了人之常情、世之常理,反而损害了司法自身的权威。


七问:浮桥拆除多绕行70公里,村民怎么过河?


浮桥拆除后,当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是否受影响?公开报道称,2018年浮桥被拆后,安全村村民张某某,再去河对岸种地就麻烦多了。他说,“浮桥拆了以后,要去河对岸只能选择绕行,哪怕最近的镇西大桥,也要多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来回路上就得7个小时。有桥的时候,十几分钟就到地里了。不说时间,就是油钱也遭不住。”


在家里开超市的李某某,可能是走浮桥最多的一个人。除了大年三十和初一,几乎每天都要走一趟。浮桥没被拆除时,他通过浮桥去往白城,路比较顺,单程45公里。浮桥被拆之后,“我得去镇西大桥绕,单程80公里,一下子多出快一半的路程,多花四五十分钟。我开的是货车,一个来回油钱都得多花一百多元。要是跑两趟,就得多花两百多元,还耽误很多时间。”


八问:村民的过河之困何时解?


今年6月中旬,红星新闻记者曾就当地是否有修桥规划等采访洮南市交通运输局时,工作人员回复:“目前还没有在振林村附近洮儿河上修建桥梁的规划。”


7月8日,“建浮桥被判刑”事件引发关注后,洮南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洮南市将于近期在振林村附近搭建一座便民桥,计划秋收之前完成建设。此外,洮儿河大桥已经纳入了白城市水路交通运输发展的“十四五”规划,当地正积极推进该项目落地实施。


对此,洮南市副市长刘洋表示,“十三五”以来,洮南市充分考量民生诉求和实际需要,共投资2.17亿元,建设桥梁31座,总长度2.9公里。今年,有两座桥梁正在修建。


“但是我们的工作一定是有排序的,像振林村,只是为了去白城方便,农耕需求不强烈,近年常住人口又不是很多,所以我们就往后排。”刘洋说。


同时刘洋介绍,洮南市已经规划了一座位于满洲岱桥和镇西桥之间的公路桥,并纳入“十四五”规划。这座桥建成后,距离振林村二十多公里。


九问:新桥建成前,村民怎样过河?


洮南市副市长刘洋说,针对“黄德义私搭浮桥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洮南市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决定,近期将在振林村附近建设一座便民桥,力争在秋收前建设完成,同时,洮南市将进一步完善交通路网,对振林村附近公路桥架设进行论证。


十问:浮桥拆后有村民冒险涉水过河,如果防止溺亡?


村民张某某说,“我们是当地人,对水况比较熟悉,知道哪里水深哪里水浅。”2018年浮桥被拆后,他曾试图继续涉水过河种地。但有一次,他和爱人准备过河除草时,湍急的河水差点将两人冲倒淹死。两人拼命爬上岸,便决定将地承包出去让别人种,一年损失约3万元。


黄德义说,浮桥架设期间,他没听说过有人溺亡。但拆除后至今,已听说有村民因涉水渡河溺亡。


7月8日下午,洮儿河附近某村干部对大风新闻记者说,2014年前后,涉水渡河溺亡的人数比较少,但肯定存在。“河东河西横渡才需要几分钟,有时村民遇到急事了,往往会选择涉水渡河。遇到水深的地方,水性好的可能还能脱险,水性差的就可能会被冲走。”


该村干部说,浮桥建好后,不仅方便了周围村民,也基本没出过溺亡事故。2018年浮桥被拆除,村民们其实也不是很方便。很多人都不走了,但还是偶然会有溺亡的人。还有人以为浮桥还在,结果开车掉进河里,“我都至少参与过四五起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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