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200万买房靠卖房收租为生#的热搜一经出现,瞬间引发网友的关注。
原来,该男子并不是普通人,而是银行员工,二十年前偷盗银行200万,被抓获时手里还剩下350万……
为什么能逃二十多年不被抓获?偷了200万现在怎么还多出了150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997年,李某入职了北京的一家银行担任某支行储蓄员。在工作过程中,李某发现该支行的柜台现金并不是放在金库里,而是存放在一个保险柜里。
保险柜由双人共同开启,其中钥匙归李某保管,密码则由另一名同事掌握,但是同事在输入密码时,李某都在旁边的位置,因此李某想要知道密码并不困难。
这个漏洞的存在让李某萌生了犯罪的念头,加上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在2003年春节期间,李某实施了犯罪计划。
2003年2月4日下班前,李某谎称自己业务较多需要再待一会儿,让其余两位同事将钱交给自己就行,等到2月8日上班后,由他一并交库。两位同事因为2月8日休息,便同意了李某的提议。
下午5点左右,原本要值夜班的同事接到了李某请求换班的电话,春节期间换班平常,同事也未多想便同意了。
晚间值班时,李某在营业厅储蓄区徘徊,确定了摄像头拍摄范围后,他将位于柜台下的保险柜挪到了柜台后无摄像头拍摄区域。李某用钥匙和密码打开保险柜后,将其中约200万元现金悉数取出,之后又将保险柜搬回原位,整个过程仅耗时3分钟。
随后李某将现金装好后又在银行休息了一晚上,次日早晨,李某携款从银行后门出来,驾车从前门离开。
为了躲避追查,李某辗转到天津,利用客户遗失的身份证办理多张银行卡,将所有现金分散存入其中,然后折返回北京,开始了长达20年隐姓埋名的生活。
因为要躲避抓捕,李某不敢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也不敢离开北京,甚至不敢与同在北京的父母联系。
隐匿期间,李某利用女友孙某的身份购买了三套房产和两个车库,之后两人辗转于北京市,依靠卖房款和收租生活。
2022年1月11日,警方在海淀区将李某抓获,并于次日对其进行逮捕。被捕时,李某以及女友名下还有一套房产和两个没有产权的车库,其中房产价值350万元。
后经侦查,公安机关于3月11日以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到案后,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二十多年来一直不敢联系父母,等到出狱后定会尽力弥补对父母的亏欠。
被告人李某在担任银行储蓄员期间,于2003年2月4日利用其办理柜台业务,保管库款的职务便利,将其保管的库款人民币124万余元、港币23万余元、美元3.4万余元等非法占为己有,共计侵占该行库款人民币199万余元。
2022年8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在案扣押的350万元系使用赃款购买的房屋所得款项,属于赃款投资形成的收益,依法予以收缴。其中的199余万元发还被害银行,余款150余万元予以没收。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