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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晨宇对话周世虹:网络暴力带来的精神伤害是无休止的
作者:    访问次数:470    时间:2022/03/06

为什么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呈上升趋势?

谈到网络暴力事件成因时,董晨宇介绍,在传播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去抑制化”效应。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的人际交往会遵守一种基本的社交礼仪;但在互联网中,由于匿名化的原因,人们会把现实中的社会规范“去抑制化”,“这时候人性当中比较阴暗的一面就会更容易暴露出来”。


除了网络本身的特点外,网友的从众心理也会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发挥作用。在讨论一些社会议题时,网友会倾向于“选边站队”,选择与自己相近的观点,并对相左观点进行反驳、抨击,甚至上升到人身侮辱和诽谤。


周世虹认为,网络暴力也暴露出当前对网络平台监管的不足。尽管,目前我国刑法、民法、行政法中都有关于网络监管的内容,但是缺乏操作性、针对性以及时效性。


“传统的立法模式讲究‘事后制裁’,然而这已经不能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了。”周世虹进一步解释称,传统立法的事后制裁要经过起诉、侦查、审判,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然而网络暴力发生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都使得事后惩罚难以达到立法和执法的目的。


周世虹表示,当前从法律上惩罚网络暴力施暴者依然存在不少障碍。“假如一个网络暴力受害者决定起诉,他会发现根本不知道要起诉谁,取证也很困难,因为网络上的内容随时可能消失、隐藏。按照现在的规定,必须通过公证处来公证网页后才能作为证据提交”,正因如此,当一个普通网友遭遇网络暴力时,他是很弱小的,会感到非常无助,根本无力对抗。

如果当事人的行为有违道德伦理,对其进行网络暴力是否合理?

在一些引发网络暴力的社会事件中,假如当事人的某些行为的确有违社会礼俗,那么针对他的网络暴力是否合理?


“网暴这个行为本身就是错的,它(网暴)的对错不应该以被网暴者的对错作为前提。”作为社交媒体的研究者,董晨宇常年活跃在社交媒体中,在他看来,部分网民的行为已经变成了一种完全感性的处理方式,譬如很多受害者在遭受了网络暴力之后,会在未来很多年找不到工作,或者不管他到哪里就职,网友都会网暴他所在的公司,“这种暴力是没有任何量刑的”。


因此,网络暴力最根本的一个问题是,施暴者以不正当的手段完成他自以为是正当的目的。


周世虹对此持有相同意见。周世虹解释道,从法律意义上讲,网友在进行道德审判时的证据来源、手段、范围都不明确,甚至已经超过了法律的界限。


周世虹表示,在法律审判中,只要当事人受到相应的惩罚后,就可以免去责难。但是道德审判会延伸,“所以这种情况下,有的时候道德审判可能比法律审判还厉害”。

网络暴力立法存在什么困难?

周世虹介绍,目前网络暴力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暴力是不受法律制裁的,如果施暴者在实施网络暴力的过程中其手段构成了违法,比如侮辱、诽谤、寻衅滋事等,那么依然可以将网络暴力分解成其他的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对施暴者予以惩处。


由于网络暴力所带来的伤害往往是精神伤害而非肉体伤害,没有明显的表征,这就导致很难从法律上确立衡量其危害性的标准。


“据我了解,目前没有哪一条法律直接规定了网络暴力,更没有哪一部法律是针对网络暴力的。”周世虹认为短期内制定并出台一部网络暴力法并不太现实,但可以制定相关条例,或者在其他法律修改的时候,加上与网络暴力有关的内容。

面对网络暴力,未来我们能做些什么?

“如果用传统的立法规律来立互联网上的法,很可能存在不适应的问题。”周世虹建议,考虑到网络传播的时效性,未来立法者可以借鉴新闻传播学的一些理论和观点来弥补当前存在的不足之处。


董晨宇表示,网络暴力的本质是私刑的复兴,因此对其的治理必须是多方位、立体化的。除了政府之外,平台理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董晨宇认为,平台是最有机会在第一时间为网络暴力受害者提供保护的一方,比如说当社交媒体用户在遭受大规模网暴时,平台通过大数据侦测到其收到的负面留言在迅速增多,这个时候平台可以介入,帮助该用户过滤不友好的言论,或者暂时关闭回复功能。另外,平台也可以对施暴者予以惩处,比如对其禁言或者销号。


除了平台,普通网友也应保持同理心,理性发声。董晨宇表示,在碎片化传播时代,最重要的媒介素养之一就是“让子弹飞一会儿”,而不是急于站队。在许多新闻的评论区,部分网友并不是对某件事进行理性讨论,而是用谩骂强调自身立场。


与此同时,董晨宇也呼吁社会应该持续关注网络暴力现象,不断推动网络暴力治理。在互联网“三分钟热度”效应下,当下一次网络暴力再次引发人们关注时,一定是另外一个受害者出现的时候。


“网络暴力是常态化的,是游击战式的,是细微的,是我们的肉眼可能没法察觉的。”正因如此,如今直接去参与讨论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已经变成风险越来越高的一件事情。在这种环境下,我们每个人都很有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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