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如何判刑?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227 时间:2014/06/16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外汇、有价证券以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体罪名如下:
1. 洗钱罪
2. 逃汇罪
3. 骗购外汇罪
4.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5.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6.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7. 违法发放贷款罪
8. 违法运用资金罪
9.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10.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11.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2.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3.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14.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5.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6.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7.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8.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19.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20.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2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2.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23. 高利转贷罪
24.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25.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26. 变造货币罪
27. 持有、使用假币罪
28.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29.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30. 伪造货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