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想要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请求该如何表述?
作者: 访问次数:317 时间:2023/02/19
👉有些买房人只是笼统地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以为这样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后续所有内容。但实际情况是这种请求过于简单笼统,不具备可执行性。
👉有些当事人则事无巨细,按合同约定,将过户前的流程逐一写在诉讼请求里。其实,大可不必。法院判决前,必然会对房屋是否具备过户条件、购买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等进行审查,只有具备上述条件,才能判决过户,所以当事人无需将上述流程写入诉讼请求。
👉对于贷款、面签等问题,因无法直接强制执行,故即使写了要求被告配合办理贷款、面签等,法院也无法判决支持。对于尚未完成过户,就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税费的诉求,因税费尚未实际发生,数额不具体明确,法院无法判决,故建议实际发生后另诉解决。
综上,对于买房人想要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表述既不能太过简单笼统,又不能太过繁细。
①因买房人购房的最终目的是交付房屋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想要过户的买房人的诉讼请求最好表述为:
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将房屋交付原告。
②对于房屋存在抵押权,且已追加抵押权人为第三人的案件,则表述为:
原告代被告向第三人偿还债务,第三人于债务清偿后消灭抵押权,被告于抵押权消灭后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