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入户掀情侣被子打人催租,租户竟也被行政处罚100元?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295 时间:2022/07/03
中介入户掀情侣被子打人催租,
租户竟也被行政处罚100元?
6月22日正与女友在出租屋内睡觉的重庆市民陈先生,遭遇了惊魂一幕。
6月22日下午2时许,租住在重庆市江北区一小区的陈先生与女友正在家中睡觉,突然间,有4名中介人员以催缴房租为由进入其卧室内。陈先生称,其中1人还在其女友没穿衣服的情况下,强行掀被子,还殴打自己。
从陈先生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时出租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随后房门被打开。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朝屋内看了看,询问陈先生当天交不交房租,并称当天交不了房租,房子肯定住不了。陈先生以房租未到期为由予以反驳,并称自己不续租了。
在听到陈先生不续租的回答后,那名戴眼镜的男子开始将陈先生房间内的鞋架扔到屋外,并上前暴力拉扯陈先生所盖的被子,这时,视频中传来一名女子的叫声,陈先生起身反抗却被戴眼镜的男子打倒后按倒在床上,随后视频画面一片漆黑,传来双方争执的声音。陈先生称,当天中介人员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闯入卧室,掀开自己及女友的被子,要求他们搬离房间。其间,中介人员还殴打了自己,最后导致双方互殴。
这件事情中,租户陈先生是在4月15日签的租房合同,押一付三,按合同约定,在第一个季度到期前一个月交纳下一季度的房租。6月22日中介询问租户什么时候搬走,当然了,在该事件发生之前双方肯定还有过多次沟通,由于沟通不畅,导致事件发生。
事后,陈先生报警处理此事。记者从警方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了解到,陈先生与戴眼镜的男子董某因房屋退租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6月23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先生和董某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租户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应予以批评。虽然从视频中,我们看到的是中介入户打人,但该视频只能反映整个事件的一个片段,对于整个事件过程,我们并不知情。但从视频中双方的言辞可以推断出,合同约定续租须提前一个月说明,也就是说,不管是否续租,作为租户都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作为中介,在租户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与租户进行沟通是合理的,租户应当明确表明态度。从公安机关对租户行政处罚100元可以看出,租户的行为对于该事件的发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最后,大家外出工作,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凡事要三思而后行。拿租房来说,既然与中介签订了中介合同,签完后要仔细看一下合同条款,按合同约定履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再寻求法律救济,当然,对于中介而言,也是如此,文明做人,文明办事,切勿轻易挑战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