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无序的融资及担保的法律风险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283 时间:2022/04/27
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各项风险客观存在,施工环节之外也应注重日常经营风险管控。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建筑施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资金链条紧的问题。资金压力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往往选择民间借贷方式获取资金,其中利率标准不乏涉嫌违法违规之处,不仅透支企业自身利润,无法承担到期债务,更容易导致工期延误、事故频发、质量风险、欠付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恶性循环。
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缺乏担保责任风险意识,为了获得信用贷款形成“担保圈”互相保证,或者为取得债务人提供的经济利益提供保证,或者基于人情关系提供保证,在经济下行时期极易转化为责任“连坐”,导致资金风险连环传导。
某建设公司破产案件中,经审查债权申报情况,其中金融类借款、互保总额达3亿元,民间借贷类借款、互保达2.5亿元,累计约5.5亿元。庞大的债务和利息使得某建设公司的资金链更加脆弱,在市场整体下行时难以为继。不仅企业最终破产,更引发大量衍生诉讼纠纷。
加强融资管理,尽可能选择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融资结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施工实际需要选择融资期限及还款方式,拒绝以“高利借贷”方式饮鸩止渴,确保融资成本及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对于融入资金应提高使用效率,做到专款专用、流转顺畅,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和流失。提高责任风险意识,不盲目作出保证,根据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信情况决定是否提供保证。确需提供保证的,尽量选择一般保证而非连带保证,或者在债务人提供自物担保基础上提供保证,降低债务人不能清偿时的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