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赵化律师

【联系方式:156-0714-9333(微信同号)

【执业证号】14201201010226533

【执业律所】:湖北东榆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73号光谷新发展国际中心A座1508

友情提示:本律师不坐班,为方便接待您,来之前请您电话预约,谢谢!


【地铁路线】:乘光谷有轨电车L1、L3到“光谷天地站”下车

【公交路线】:乘公交车到“关山大道大彭村”或者“关山大道曙光村”或者“高新二路大彭村”或者“南湖大道大彭村”下车
您的位置:赵化律师网(赵化) > 律师文集
男子嫖娼遇“仙人跳”被抢千元,三人获刑10年以上
作者:赵化律师    访问次数:440    时间:2022/04/25
“仙人跳”背后黑色产业链,旧时以美女为诱饵,设置骗局诈骗钱财的一种圈套,被称之为“仙人跳”。如今多指以卖淫嫖娼为幌子,敲诈,偷抢嫖客谋取钱财。
记者注意到,此类案件近年逐渐增多,多发生在经济型快捷连锁酒店,“仙人跳”历来都是团伙犯罪,以前只是男女搭配,这些年已经形成了一个有人散发招嫖广告、有人抛头露面卖淫、幕后老板组局、打手司机保驾的黑色产业链。由于网银和手机支付方式的普及,涉案金额也在不断攀升。被害人怕受处理不敢报警是这类犯罪得手的关键。

自2020年5月开始,吕某某、乜某某、朱某某三人通过交友软件发布虚假招嫖信息,待嫖客上当后,则以抓奸为名使用器械要挟嫖客“私了”进而实施抢劫,前后作案3起。南都记者从龙岗检察院获悉,日前,吕某某、乜某某、朱某某三人因抢劫罪均被法院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市民阿林遭遇“仙人跳”被抢劫1000元,当日,其选择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与他聊天的吕某某(女)、将其殴打的乜某某、朱某某三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移送批捕后,龙岗检察院审查发现,自2020年5月开始,吕某某、乜某某、朱某某三人协商约定,由吕某某在网上通过交友软件虚假招嫖,嫖客到后则假意让对方洗澡,乘此通知乜某某、朱某某以抓奸为名,用刀要挟对方“私了”。

其中,高大凶悍的乜某某始终担任惨戴绿帽而冲动暴力的第一男主角,常常开展拳脚刀术综合性表演,而朱某某则因势而变,看人下菜般在“劝架讲和微信收款的热心邻居”和“苦心劝导不识抬举非要我出手”的两个男配角中左右逢源,在两人精湛演技和通力的配合下,对方不仅被拍下裸照和身份证受到威胁,而且都要“付款赎人”。短短一周内,该团伙已经成功作案三起。

2020年9月,龙检君以抢劫罪将该案移送起诉,并对三名被告人量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2020年11月,三名被告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本案中,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情况下,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违背了女子的意志,为强奸行为。强奸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该罪侵犯的法益为妇女性的自主决定权,即妇女与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性行为的自主决定权,如果男子违背妇女的意志,在妇女不愿意与其为性行为,或不愿意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或以妇女不愿意的方式发生性行为时,涉嫌强奸罪。

卖淫女在与男子交易时,意味着自已同意男子与其发生性行为,因此,不可能构成强奸罪,但在双方没有达成交易时,女子并没有放弃自已性的决定权,意味着女子不愿意与男子为性行为,此时,男子应尊重女子的选择,否则,涉嫌犯罪…

卖淫嫖娼原本就是违法行为,这些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嫖客怕受处理、碍面子不敢报警的心理,组局敲诈盗抢。只要劫取的钱财不多,或者后果不严重,嫖客大多都不愿报警。有的被害人在事发后因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理,随后更换了联系方式,不知去向。

网友评论这类犯罪都是以卖淫嫖娼为幌子,没有什么征兆可循,想远离“仙人跳”的陷阱,只有洁身自好,加强自律这一种方法。

  • 赵化律师品牌服务:刑事犯罪辩护 | 金融票据证券 | 债务经济合同 | 房产物业物权 | 更多
  • 版权所有©赵化律师网  鄂ICP备13006287号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1639号  联系我们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16号川岚商业大厦1203室
    友情链接: 武汉律师事务所 武汉江岸区法院 武汉武昌区法院 武汉硚口区法院 武汉汉阳区法院 武汉青山区法院 武汉洪山区法院 武汉江汉区法院 武汉江夏区法院 武汉黄陂区法院 武汉新洲区法院 武汉东西湖区法院 武汉汉南区法院 武汉蔡甸区法院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