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5月开始,吕某某、乜某某、朱某某三人通过交友软件发布虚假招嫖信息,待嫖客上当后,则以抓奸为名使用器械要挟嫖客“私了”进而实施抢劫,前后作案3起。南都记者从龙岗检察院获悉,日前,吕某某、乜某某、朱某某三人因抢劫罪均被法院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市民阿林遭遇“仙人跳”被抢劫1000元,当日,其选择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与他聊天的吕某某(女)、将其殴打的乜某某、朱某某三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移送批捕后,龙岗检察院审查发现,自2020年5月开始,吕某某、乜某某、朱某某三人协商约定,由吕某某在网上通过交友软件虚假招嫖,嫖客到后则假意让对方洗澡,乘此通知乜某某、朱某某以抓奸为名,用刀要挟对方“私了”。
其中,高大凶悍的乜某某始终担任惨戴绿帽而冲动暴力的第一男主角,常常开展拳脚刀术综合性表演,而朱某某则因势而变,看人下菜般在“劝架讲和微信收款的热心邻居”和“苦心劝导不识抬举非要我出手”的两个男配角中左右逢源,在两人精湛演技和通力的配合下,对方不仅被拍下裸照和身份证受到威胁,而且都要“付款赎人”。短短一周内,该团伙已经成功作案三起。
2020年9月,龙检君以抢劫罪将该案移送起诉,并对三名被告人量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2020年11月,三名被告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本案中,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情况下,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违背了女子的意志,为强奸行为。强奸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该罪侵犯的法益为妇女性的自主决定权,即妇女与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性行为的自主决定权,如果男子违背妇女的意志,在妇女不愿意与其为性行为,或不愿意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或以妇女不愿意的方式发生性行为时,涉嫌强奸罪。
卖淫女在与男子交易时,意味着自已同意男子与其发生性行为,因此,不可能构成强奸罪,但在双方没有达成交易时,女子并没有放弃自已性的决定权,意味着女子不愿意与男子为性行为,此时,男子应尊重女子的选择,否则,涉嫌犯罪…
卖淫嫖娼原本就是违法行为,这些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嫖客怕受处理、碍面子不敢报警的心理,组局敲诈盗抢。只要劫取的钱财不多,或者后果不严重,嫖客大多都不愿报警。有的被害人在事发后因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理,随后更换了联系方式,不知去向。
网友评论这类犯罪都是以卖淫嫖娼为幌子,没有什么征兆可循,想远离“仙人跳”的陷阱,只有洁身自好,加强自律这一种方法。